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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明确商会会议制度有关事项的决定
作者:  文章来源:  点击数 109  更新时间:2014-1-13 14:35:20  文章录入: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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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(以下简称青企会)成立之初,青企会就制定工作会议制度,根据商会章程和规范化商会建设要求,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就青企会会议制度作出如下几点决定:
会议名称和时间:会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,时间确定在月末终了前的周五下午召开;理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,时间确定在季度终了前的周五下午召开。
会议通知:会议一周前,由秘书处以短信形式发出预召通知;会议三天前,秘书处再以短信形式发出正式通知;会议当天上午,秘书处仍以短信形式进行提醒。
请假方式:与会者因各种原因不能参会,请在会议一天前以短信形式向秘书处请假,会议当天遇特殊情况,同样以短信向秘书处请假。为便于承办单位安排,参会不就餐者请在短信中说明。本决定从2014年开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