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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基金、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
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数 33 更新时间:2015-9-9 11:47:35 文章录入:admin | 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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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纳税人: 为贯彻落实《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》(苏发〔2014〕14号)、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》(苏政办发〔2014〕81号)精神,根据省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基金、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地税发〔2014〕89号)的要求,现公布基金费征收项目目录(见附表),除目录清单此以外的所有由地税征收的基金费项目停征。 基金、费征收项目目录清单
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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