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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5月1日起,全面实施营改增! |
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数 156 更新时间:2016-3-21 12:15:24 文章录入:adm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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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今天(5日)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。 在谈到今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时,李克强指出,适度扩大财政赤字,主要用于减税降费,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。今年将采取三项举措。 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,从5月1日起,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,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,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。 二是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,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,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。三是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,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。实施上述政策,今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。 |